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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均可参加
即日起至2024年4月30日
获奖作品1名:奖励人民币3000元(税前)
优秀作品5名:赠送2张本届台湾电影展开幕式入场券、2张台湾电影观影券、2份伴手礼
(1)提交文件格式为JPG或PNG的作品,竖版尺寸为1024×1646PX,横版尺寸为1646×1024PX,色彩模式为RGB,分辨率72,单幅作品不超过3MB,系列组图不超过15MB;
(2)提交文件格式为PSD或AI的作品,横版尺寸1920×1080mm,竖版尺寸600×900mm,色彩模式为CMYK,分辨率300,单个文件大小不超过100MB,系列组图不超过500MB。
注:接受动态海报。如在主视觉海报基础上设计有视觉体系规范、延展衍生物料或应用效果图可一并提交。
◆在规定时间将作品发送至指定邮箱:
yiyuewenchuang@qq.com
◆邮件题目:“第十五届两岸电影展之台湾电影展+(投稿人姓名)征集投稿”,在邮件中请注明联系电话
◆联系人:雅安文旅集团艺悦文创张侃
◆联系电话:15181207831(获取LOGO文件请联系 张侃)
(一)应征作品应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我国社会公序良俗的要求。
(二)应征作品必须为原创,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应征者对其具备完整、排他的知识产权。保证投稿作品不存在任何侵犯第三方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合法权益的情形。否则,应征者的获奖资格取消,已发放设计费原额退还;由此给主办方造成的损失,主办方有权要求应征者进行赔偿;如投稿作品为合作作品,须由全体合作作者作为参与者共同提交,并共同承担法律责任,否则主办方有权拒收该作品。
(三)应征作品一经投稿并经评选获奖,则视为应征作品的一切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商标权等)归第十五届两岸电影展之台湾电影展活动承办方或其指定的第三方所有。第十五届两岸电影展之台湾电影展活动承办方有权决定对应征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的使用、开发、修改、授权、许可或保护等活动。应征者不得再自行使用或转让给第三方。
(四)本次活动不收报名费,所有应征作品一律不退稿,请自留底稿。
(五)获奖金额均指税前金额,由作者自行交纳税费。
(六)根据征集作品整体质量和评审情况,最终入选奖项可以空缺。
(七)来稿注明作者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通讯地址、联系方式,并附创意设计文字说明,清楚表述作品构思、理念及象征意义。
(八)应征者投递作品即视为认同以上条款。
(九)最终解释权归第十五届两岸电影展之台湾电影展活动承办方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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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陈学军
二审/肖蓉
审核/李春林